学科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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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高等学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增加大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为青年学子提供一个展示基础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经中国数学会批准,特每年举办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1、参赛对象:

所有在校大学生。竞赛分为数学专业组(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的学生)和非数学专业组。数学专业学生不得参加非数学专业组的竞赛;金融数学、统计学等专业学生不受此限制。

2、竞赛时间:

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初赛于每年秋季举行,决赛于次年春季举行。

3、竞赛内容:

(1) 非数学专业组:

初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

决赛考试内容:高等数学、线性代数。

(2) 数学专业组:

初赛考试内容: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

决赛试卷分为两类:

n大二学生: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

n大三及以上年级学生:在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均不超出数学专业本科或理工科本科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1) 非数学专业组:
     初赛考试内容: 高等数学。
     决赛考试内容: 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80%、20%左右).
     (2) 数学专业组:
     初赛考试内容: 数学分析、高等代数、解析几何(所占总分的比例分别为50%、 35%及15%左右).
     决赛试卷分为两类:
     大一及大二学生(低年级组): 在预赛所考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常微分方程(所占总分的比例约为15%).
     大三及大四学生(高年级组): 在大一大二学生考试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实 变函数、复变函数、抽象代数、数值分析、微分几何、概率论等内容,由考生选
     做其中三门课程的考题。增加的内容所占总分的比例不超过50%。
     以上考题所涉及的各科内容,均不超出数学专业本科或理工科本科相应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

4、竞赛组织工作:

预赛由各省(市、区、军队院校)数学会负责组织选拔,使用全国统一试题,在同一时间内进行考试。决赛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和承办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5、奖项的设立:

竞赛设初赛(以省、市、自治区作为赛区,军队院校为一个独立赛区)奖与决赛奖。

预赛奖。按照数学类专业与非数学类专业分别评奖。每个赛区的获奖总名额不超过总参赛人数的35%(其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人数分别占各类获奖总人数的8%、12%、15%)。颁发“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等奖”证书。

决赛奖。参加全国决赛的总人数不超过600人(其中数学类、非数学类学生各300名)。每个赛区参加决赛的名额不少于6名(其中数学类3名,非数学类3名),由各赛区在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中推选。决赛阶段的评奖等级按绝对分数评奖。颁发“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决赛*等奖”证书。

初赛奖和决赛奖证书均加盖“中国数学会普及工作委员会”的公章,获奖证书由承办单位统一印制。每份获奖证书,承办单位收取工本费5元。

6、命题、阅卷、评奖工作:

初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命题。

初赛的试卷印刷、保密、阅卷、评奖工作,由各个赛区统一安排,由各赛区的竞赛负责人统一部署。各赛区在考试结束后,当堂密封试卷,及时送交到赛区指定的试卷评阅点集中阅卷。评奖工作由各赛区自行组织。

决赛阶段的试卷印刷、保密、评阅和评奖工作在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工作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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